怕属下因此心怀怨恚,毕竟白胜身犯两罪,一罪是**,一罪是殴打当朝官吏,那宋江在郓城县的势力根深蒂固,整个县衙上下都与他关系紧密,在不知宋江是否会落下残疾的情况下,若是当堂放了白胜,今后谁还会给自己这个县太爷卖命?
犹豫间,李清照已经开始为白胜辩护:“时大人,请你不要偏听偏信原告的一面之词……”(作者按:或许有人会说这“大人”一词是清朝才有的,但是笔者认为,既然电视剧里就有包拯包大人的说法,本书何不从之?所以请某些读者不必较真,况且小说这东西本来就是虚构的。)
李清照在辩护词中指出了三点质疑:
第一点是关于对**罪的认证问题,从古至今都有一个说法叫做“捉贼捉赃、捉奸在床”,而白胜和阎婆惜并没有被人“捉奸在床”,仅仅是宋江看见两个人衣冠不整,并不足以证实他们有过**行为。
第二点是宋江和阎婆惜并无明媒正娶的婚姻形式,阎婆惜只是宋江包养的一个女人,并无迎娶的仪式,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非法同居。阎婆惜既然不是宋江的老婆,那么即便是她和白胜发生了关系,也不构成**罪。
第三点是关于白胜打伤宋江这宗罪,动手是宋江在先,白胜则属于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