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一项法规:军民一切利病,不许生员上书陈言,如有一言建白,以违制论,黜革治罪!
生员就是秀才了。别说普通百姓,就是秀才老爷,只要一言上书,就要革黜问罪。那罪有多大呢?违制!在清朝是要处死的!而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还有因为书写内容被认为“大不敬”而被凌迟和灭族的。
所以不守契约精神,不许民间上书言事的专制帽子,是扣不到大宋头上的。而且清末民初的建立共和法治条件,恐怕也远远比不上大宋元符年间。
因为宋朝的老百姓是站在看皇上的,而大清的子民都是跪着见个芝麻大的奴才官儿的……
可以站在看皇上,还可以向官府上书,也不可能被某个县令或知府破家灭门的界河商会的股东现在都围在了界河商市的模型周围,仔细地看着,每个人手中还都捏着一份张择端画得三十三坊想象图——看上去有点像后世的房地产广告。在制订《约法》的同时,武好古还在努力推销现在还是一片荒芜的商市优质地皮。在三十三个坊中,有大约十个坊被认为是“优质”的,武好古希望可以通过拍卖它们筹集到十万缗钱。这样商市的建设资金,就能从三十三万缗钱增加到四十三万缗钱了。
“各位,共和商约的草案都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