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封情书。
而傅予寒要做的,就是把那封情书誊写到信纸上。
他的字显然比原稿好看得多,虽说在闻煜看来,写情书还是情人代抄这种行为实在槽点满满,不过看着傅予寒的字,觉得大致上还能理解。
唯一不能理解的就是傅予寒为什么非得在考试前一天做这种事。
闻煜想问,又觉得自己实在管太宽,强忍着没问出口,就这么憋了一天。
直到放学后,他从家里带回来打包的晚饭——
这几天傅予寒都没回家,放学后教室门是不锁的,闻煜一如既往地推门进去,看见没人,下意识以为傅予寒去了厕所。
然而当他走到桌前的时候,发现那上面有一张字条。
闻煜像个神经病一样看着傅予寒帮别人抄了半个午休的情书,一眼就认得出那是谁写的字条。
【我有事出去,一会儿回。晚饭你自己先吃,别等我。】
闻煜盯着字条看了一会儿,视线下落,脸上的表情晦暗不明。
天天帮傅予寒带饭麻烦吗?
麻烦,但是这样会有人陪他一起吃饭。
这个陪他吃饭的人……是谁都行,也不是非要傅予寒陪着不可。
对,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