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好办公室的门,他拿着外套下楼,想到一个很远的地方去吃东西。
是一家过去常常光顾的煲仔饭,在三条街外,步行起码二十分钟。从前工作虽然忙,午饭时间偶尔还是有空闲的,赶上兴起陈觉便会拉着他在大街上漫步,穿街走巷找吃的。
有时宋珂觉得浪费时间:“手头一大堆活儿呢,食堂凑合一口不就行了?吃完还能在沙发上眯一阵子。”
陈觉却充耳不闻,一副虱子多了不痒的赖皮样。
结果倒真让他找到一家可口的,就是那家阿辉煲仔。店主是地地道道的沿海同胞,操着一口夹生的普通话讨营生。
第一回 去的时候店里位置不够,两人只好坐门口的矮桌矮凳。凳子是塑料的,薄薄一层胶皮,陈觉这大个子坐上去有点憋屈,可是因为空气里都是米饭和腊肠的咸香,心情实在不坏。他把领带甩到背后,卷起袖子替宋珂拆开碗碟,再用滚烫的热茶水细细地烫过。
宋珂揶揄他:“都来这儿了,还在乎干净不干净?”
“吃广东菜就得这么烫,跟干净不干净没关系。”
“多此一举。”
“这叫仪式感。”他顿了顿,不温不火地转过头来,“就好比咱们两个不能领证,但求婚的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