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给他看:“喏,这个池亦春鄜州老家养了只恶犬,其子池大总牵着恶犬耀武扬威,有一名耳聋老妪,没听到狗叫惹恼池大,池大唆使狗咬伤了她,老妪被咬伤后三日身亡,苦主告上当地县衙,池大辩称老妪乃年老致死。池亦春以提拔县官为条件,令县官判池大无罪。”
无止境熟记无国律法,无律中,主人纵狗伤人,被伤者二十日内死亡,放狗之人罪同杀人。
“池大故意杀人,按其情节,不偿命也要流放;池亦春假公济私,杖责八十,罚银千两,禁止子孙为官;县官徇私包庇,杖责四十,监禁一年……”
这些律法犹如念经,听的我头昏脑涨。
“停!太子殿下,臣不是来听你普及法律知识的!”
“那你拿这些罪证是什么意思?”
“他们不是要辞官么?他们为朝廷奉献多年,鞠躬尽瘁,为显示皇恩浩荡,保障退休官员的福利,在他们卸任前一定要好好评估他们做官以来的‘功绩’,论、功、行、赏!”
无止境一点就通:“哦!我明白了!从这群猴子中,我可得好好挑出一只鸡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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