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艺节目要比电视剧电影之类的要方便很多,也幸好如此,不然金木就要崩溃了。
他到了网络宣传部门才知道,原来像是拍电影电视剧综艺节目之类的,需要先‘立项’才能够拍摄的,只有立项之后的节目,方才允许拍摄再播放。
幸亏综艺类的节目查的没有那么严格,再加上金木是朝廷电视台的主持人,对方看了好一会之后,方才点头答应补办立项资料。
随后,金木又交了五万块的网络播放权认证协议钱,方才拿到了一份正式合同。
有了这份合同,他就可以与那些网络视频平台供应商谈论关于视频上架播放的问题了。
你要是想不赚钱,自然可以直接把视频往网络里面一上传就好。
可谁不想赚钱?所以,在上传之前,他就需要和那些视频网站进行协商,友好商讨我把视频只传到你们网站进行播放,你给我多少钱的买断费.......
最终,金木和对方也没探出什么结果,毕竟这是金木第一次弄节目,对方的视频网站没那么相信金木的节目,想按照十万块的价格与金木直接签合同。
十万块,金木光拍摄所耗费的钱都不止这个价了,怎么可能同意。
于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