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见不鲜的事情,而且还没什么很大的后果,古代男权社会里,这种现象是极其少见的,唐朝怕老婆的男人,也多如牛毛,连吃醋一词都源自于唐朝。到得明清又差了许多,其实是退步了。
唐宋各方面的整体社会氛围,是极其开放的。所以在婚姻这件事情上,女方的权重就很大了。还要说一点,中国自古一来就是一夫一妻制度,三妻四妾只是俗称,中国人从来都只有一个妻子。刚才所说的女性权利问题,只说妻子这一种身份。
至于所谓“平妻”这种身份,其实到清朝中后期才出现的词汇,这个词也并非指的妻子,而是一个人长久离家,在外地找的一个女子,用宋朝话语来说,就是养的外室,用后世话语来说,就是养的情人或者小三,既没有法律承认,也没有道德承认,还是妾的意义。清朝的平妻,也只是一个称呼而已,更像是男人发明出来讨好小三情人的话语。
一夫一妻制度的中国,男人想与正妻老婆离婚,那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除非正妻真的有什么违反纲常伦理与法律的大问题,否则离婚也是不可能的。文人或者官员更是如此,抛弃没有问题的糟糠之妻,一经发现,这就是道德有失,官都给你撸了。
一夫一妻制度中,除了老婆,其他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