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通判在十年前并不是通判,甚至连这官职都是买的。
但凡是了解他的人,都会跟你说,他表面上看起来是个通判,其实骨子里是个屠户。
要不是他一狠心,花掉身上所有的积蓄,将钱全部给了知府的小舅子,那空缺的通判位置也不会落在他的头上。
至于鲁通判成功上位后究竟做过什么,介休城的百姓也能够说清楚。
无外乎...欺男、霸女、敛财三件事情,甚至他私下里与介休城的地痞无赖也有联系,有他在背后撑腰,即便是有人要告他,也必须有能耐绕到知府以上才行,否则城内及乡间的民事诉讼都是他一手把握的。
所以说,这位可是个不知不扣的无赖,总喜欢仗着自己官职高,欺压各个地方的官员,甚至以此为自己牟利。
置于案件办得如何,正如他这火急火燎的性格,若是两个百姓来,就两边各打几十杖,谁撑不住,那谁便是有过错,不但要给另一人赔偿,还要收缴一种“教训钱”;若是百姓和富人告状,那便随意让富人操控,至于百姓如何,他总有一群地痞流氓帮着想主意。
久而久之,他所管辖的地方,百姓们无人再敢告状,富人们则更加肆无忌惮。
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