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这是找了个好时候,袁大总统面临的根本不是多选题。
开战是一刀猝死,可能损失的比条约还多。签了条约是钝刀子割肉,根本就没得选择了。
15年5月7日,受到英美两国压力的日本人终于等不及了,这么谈下去谈到哪天是个头?
于是发出最后通牒:“就这样,我们一步也不让了。5月9日下午六点前,再不答应签字就开打!”
小日本并非虚言恫吓,他们已经在搞小动作——向鲁省和南满增兵。
没办法,国弱民贫,打不起。
而且还有人准备扯后腿看笑话,迫不及待的想跳出来签这条约,给日本人当儿子呢!
民国政府被迫认怂,答应签字。
不过签署的是《民四条约》,把二十一条中最恶劣的五项——干涉内政的部分被全部删除。
也算是无奈之下的无奈。
可这依旧是丧权辱国的条约,外交次长在日记中是这样写道:命人把条约文本送往日本使馆的时候,有递降输顺表的感觉,心中之悲凉之感油然而生。
让袁鹏飞这个后来人看,这二十一条更像是一纸空文,日本人早就得到的民国政府也没能力要回来,日本人想要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