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这个定义,再结合被告方的行为,被告方先就是隐瞒了真相,以虚假的方法故意夸大了自己的商品,来以此牟取暴利,这将十分影响到米国和华国之间多年以来的友好交际。”
“我方已经多次通过宣告,正当的手段请求华国交出相关的诈骗人员,不过到现在已经足足有半个多月时间过去,华国一方没有任何的回应。所以,我方请求联合国法院以公证人的身份对此事进行调解,必须勒令华国交出犯事人。”
这是一个米国人,此时用着一口流利的英语如此说道。
这话一出,那几名法官都是点了点头。
这人说完了之后,又继续分析道:“综上所述,我方向华国提出如下要求,必须将此次诈骗案件中涉嫌的所有金钱全额返还。”
“第二,华国必须对之前米国所提出的通告公开道歉!”
“第三,我请求将犯人吴刚,带回米国,追究其刑事责任。”
哗!
听到这三个要求,那十一名法官都是有些面面相觑了起来。很明显,米国的这个要求有些过分,而且还是十分的过分。
如果吴刚只是一个普通人,那还好说,华国是绝对不会为了吴刚这么大动干戈的。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