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尔斯再次来到南光集团,依然面对李晟一个人。
这次他们的谈判顺利得多,之前没有谈及的斯特彤的价格也定价为一百五十美元一粒。同样是一种富贵药。
而弗洛葛素的价格正是以李晟提出来的三万七万五百美元一个疗程的价格。
他们接下来主要谈的就只剩下具体的合同条款了。
双方都带来了律师,然后对双方有异议的条款进行推敲。
李晟对他们要求一个月内才支付一半的资金的期限这一条提出了异议,威尔斯解释说:“李先生,你要求我们现金交易,而且要首付一半以上合同金额才能发货,而且发货后一周之内需要将该部分货物另外要一半的金额付清。这对于我们来说,基金压力非常大。我们需要一定时间筹集资金。当然我们只是保守估计这个时间。这条款中,只是限制时间期限,而不是确定在一个月之后。实际我们在国内有数家银行关系非常密切,筹集资金并不困难。而且也希望能尽早拿到货物。”
听他那么说,李晟算是勉为其难地同意了这一条,说:“你说的确实有道理。但是我们的产能有限。如果你们不能尽快确定,我们将难以应对两周后的代理商。所以我希望你们能先支付一部分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