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好像是吃人的血盆大口一般!
赔偿!
听到这个的时候,于新宏显然是愣了一下。
但也仅仅是愣了一下,很快想起了这个赔偿是什么!
没错!
像他这种高级主管级别的人,他们是单独和公司签了协议的。
无论是他们还是公司,在合同到期之前,提出离职或者是开除,除非是有犯罪的行为,否则,是要赔偿对方相关的经济损失的!
要知道,他本来的合同,是还有三年的时间。
也就是说,于新宏要赔偿这三年的经济损失的三倍!
他每年的年薪要将近五十万,这是高级管理人员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