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小麦只是普通的二倍体植物,和人一样,染色体是配对的。
用简单和不恰当的说法,好比单眼皮双眼皮,a和a配对,生娃的时候减数分裂,精细胞和卵细胞把aa这一对儿分开,再与异性的细胞组合。
而陈健前世吃的小麦,实际上是六倍体,通俗地讲它体内的基因对是a1、a2、a3配上a1、a2、a3。
原始的aa小麦种子较少,长得可笑,分蘖能力差,结实率不高。
有一天或许一场春霜,因为寒冷诱导了它的染色体加倍,变成了a1、a2配a1、a2,这就是四倍体小麦。
这个四倍体小麦变得粗壮了,结出的种子多了。
某次偶然,它可能和野生节节麦、黑麦之类的远亲又杂交了,这些远亲都是二倍体,而它是四倍体,所以碱基配对不完美,形成了三倍体种子。
必须是偶数对的基因对才能繁育后代,因为奇数对在分化成精卵细胞后没办法完美契合。
这个三倍体植株能够发芽,能够生长,能够开花,能够长出穗,但唯独是不孕不育的,穗里面没种子。有点像是马和驴生出的骡子,但还是有点不同。
本来这种不孕不育的种子是不可能有后代的,然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