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凸出来的城墙,逐渐在这句看似古怪的话中品出了一丝不一样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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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健在城中好整以暇地抓紧任何机会灌输知识也是力量的时候,城外的草原部族大部分人在想着城破之后的劫掠。
阳关内外的两个族群截然不同。不只是在于肤色、在于习惯、在于语言,而是一种骨子里的不同。或许说文明与野蛮还太早,可却已有了雏形。
靠近树林的营地中,哈默跪在地上,让部族的巫灵祭司给自己的头顶撒上一些烧焦的马毛,以让战争之灵护佑自己胜利。
和他一起的还有达兀部族选出了三十多人,都是部族中摔跤角力最厉害的,他们和其余部族的勇士一起,作为第一批登城的人。
连夜赶制出来的木梯和皮盾分发下来,用起来并不习惯,可天生的本能让他们自然地明白要把盾顶在身前头顶,尤其是眼睛前。
皮鼓敲响,哈默抓起一把泥土抹在脸上,达兀走到每一个勇士的身边,分给他们一些自己连夜制作的马鬃护身符,收获了几十份感动。
太阳升起晒干了枯草上的露珠,各族的勇士聚集在一起,痛饮了一碗鲜血,等待着战斗的开始。
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