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比如不曾开垦的土地——是属于全人类的。人类对于这些土地只有劳动的使用权,并没有个人的所有权。没有经过人类劳动的土地是没有意义的,而被开垦的土地的使用优先权在于人的劳动成果,而非对于土地私有或是村社所有的、理所当然的所有权。
于是按照这个法理,所有原住民村社拥有的土地、猎场,只要没有进行耕种、建筑房屋,那么这些土地的所有权就不需要花钱去购买,而是直接可以开垦的。不承认村社所有权的法理,自然也就不需要花钱去买,只需要劳动抢占就行。
在大荒城的理论就是这样,并且以此为基础确定了大荒城移民的开垦土地国有集体优先使用的大农场制度。
而在望北城,陈健刚来的时候人不多,还要把精力放在救灾、琉球、朝贡等问题上,所以一开始还要花钱买。
等到如今移民数量已经达到三万轻壮、国内的一批军事人员和党内组织成员抵达后,立刻撕下了原本认同所有制并且花钱购买的嘴脸。
内部的意见统一之后,这个理论也在移民中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他们此时是喜欢这种理论的,否则的话人家原住民村社的土地凭什么让我们无偿开垦呢?
淡水河周边的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