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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说,这就是一部写给这个年代年轻人的小说。
她虽然不认同小说中的有些做派,但不得不承认,这小说看的有些解气。
这个社会很沉闷,单位里的人按部就班,每个人都各司其职,井然有序,作为年轻人,她有时候也想透透气。
慕姗姗又看了林子轩一眼,或许,她真的找到了一个有才华的家伙。
“喂,大作家,起来啦。”慕姗姗拿着手稿拍在林子轩的身上,叫喊道。
“啊,你这么快就看完啦,那还等什么,赶紧赞美我吧。”林子轩翻身起来,得意道。
“就你还想要赞美。”慕姗姗鄙视道,“知不知道你这字有多难看,人家编辑看到你的字就直接扔掉了,也就是我还能看的下去。”
“不会吧,我的字虽然不大符合大众的审美标准,但还是能认清的啊。”林子轩争辩道。
“还大众的审美标准?你就给自个脸上贴金吧。”慕姗姗嘲笑道,“你想想,杂志社的编辑一天要看多少稿子,字迹的好坏影响编辑的心情,就算你小说写的再好有什么用,你以为自己是著名作家,要编辑亲自向你约稿啊。”
“难道我还要先练个几年字,等练好了字再去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