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对香江电影做了新的界定。
香江电影是指根据香江特别行政区有关条例设立或建立的制片单位所拍摄的,拥有百分之七十五以上影片著作权的华语影片。
该影片主要工作人员组别中香江居民应占整体员工数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其中对于内地和香江合拍的电影,做了说明。
双方联合摄制的电影,其故事发生地可不受地域限制,但故事情节或主要人物须与内地有关,同时内地主要演员的比例不得少于影片主要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其他主创人员可不受比例限制。
有关这份正在论证中的管理细则,《无间道》就是最好的例子。
作为一部内地和香江电影公司的合拍片,在第三部中陈导明的角色正是和内地相关联的故事情节,没有这段剧情就不符合合拍片的要求。
而且,陈导明和黄勃两人出演,占据了主要演员三分之一的份额。
换句话说,香江电影人想用内地的资金拍戏,一定要使用内地演员做主演,不能全部用香江演员,故事也要和内地有关。
这么规定让香江电影人的创作方向和内地紧密相连,纳入到同一框架内。
一方面加深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