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好莱坞往事 > 第二十一章 唱、跳、rap、篮球(求推荐票)
去撸斯派克-李的羊毛就行了!

    重点是,那些人的水平,也非常之高。

    他们全都是斯派克-李的老爹比尔-李请来的,而比尔-李,就是在纽约玩乐队的。

    一想到自己能够一边弹着电吉他,一边踩着太空漫步,罗兰,就有些激动。

    只要吉他在手,他不就相当于是随身带着bgm的乔峰吗?

    当然了,也有可能是那个会唱跳rap和篮球的两年半练习生。

    虽然罗兰对舞蹈和音乐一窍不通,但他的耐性,可以抹平一切。

    每天早上起来时,罗兰都会记录下自己的循环学习进度。

    二十一天休息三天,便是他的学习准则。

    而他的日程安排,也非常的严谨。

    白天,跟着奥尔森姐妹去环球片场,死缠烂打的让《爵士风情》剧组里的吉他手教导自己弹吉他,晚上,回家之后,他又会缠着加耐蒂阿姨,和她一起学舞蹈。

    至于休息的那三天?

    罗兰会在橄榄球、篮球或是射击中,任选一项。

    没错,既然来到了阿美利加,那怎么可能不玩枪?

    或许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说清楚,阿美利加人对于枪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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