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汉末之吕布再世 > 第三零七章 莽夫身上有了枭雄气
职责仅仅只是巡行诸郡,并不得干预地方政务,以六条诏书纠察不法。

    所谓的六条诏书即是:其一,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其二,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倍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其三,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厉杀人,怒则任刑,喜则淫赏,烦扰刻暴,剥截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訞祥讹言;其四,二千石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其五,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托所监;其六,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正令也。

    刺史职位在郡守、都尉之下,俸禄仅有六百石,品级虽然较低,却可以纠劾比自身品级要高的官员。而且刺史奏闻的折子不必经三公委派掾吏按验,可以直接面呈天子。

    正因如此,各地的郡守、县令官员为之忌惮,争相巴结,甚至有的地方官员因得罪刺史,而解印弃官。

    近几十年里,刺史的权力得以不断加强,俸禄也提升至与郡守相同的两千石。

    丁原在并州任职的两年时间,拉拢了半数以上的豪族望门,比起上一任的张懿,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有种极为强烈的预感,将来在我和丁原之间,只会存有一个。”听得戏策说完,吕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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