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认为的强国在于严苛的法度,“以刑去刑”,规定百姓去做,违反者,严惩。
可以说商鞅的强国理念是用法规定好一切。
‘穷民强国’就是其中之一,商鞅的变法,强大秦国,不可否认。但是很多法令都是为了战争而服务的,将秦国打造成一个强大的战争机器。
如《商君书农战篇》中所说的:“圣人知治国之要,故令民归心于农。归心于农,则民朴而可正也,纷纷则易使也,信可以守战也。”
“民,辱则贵爵,弱则尊官,贫则重赏。以刑治民,则乐用;以赏战民,则轻死。”
强调:“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明确指出“法”是治理国家的根本,因此对民众必须加强“法治”的教育。“言不中法者,不听也;行不中法者,不高也;事不中法者,不为也”即凡不符合法令的言论,不听;不符合法令的行为,不赞扬;不符合法令的事情,不做。一切的言论、行动必须以“法”为标准。
无一不是体现商鞅的用法治国之道,认为只有百姓贫穷,才会贪图君王的赏赐,才会为君王卖命,方便朝廷的统治。
“弱民强国”百姓种出来的粮食除了口粮都上交朝廷,百姓想要活下去,就必须要听从君王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