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提剑起草莽 > 第三十一章 春去秋来
次,魔族了疯搬的进攻,苏恨歌率领狼骑救援。直冲到最前面,掩护联军退到防线后。

    一顿猛冲,现身边总是跟着个人,就是老王。那家伙,在战场上,比魔族还要凶狠。一双眼血红,一把大刀手起刀落。

    与一个魔神军对战,落下风的他,凭着一股狠劲,咬掉了对方的耳朵,硬是斩杀了对方。

    他还用刮开对方的肚子,拔出肠子,拖着那魔神军的尸体冲。不仅吓到了魔神军,苏恨歌都不忍看。

    哪知道,那家伙就喜欢和苏恨歌一起冲锋。弄的战后,苏恨歌都不敢和他一起吃饭,想起来就想吐。

    后来,老王就做了校尉。他那个队的人,各个嗷嗷叫,跟他一样。狠起来,自己人看了都怕。

    “跟着老王冲锋,有肉吃。”

    这是他们那队战士戏称,当然是有肉吃了。武器打没了,用嘴咬,连兽人都能下嘴。

    老王是在去年一场大战中受伤的,腿被扎了一刀。当时苏恨歌离他不远,把他背回来的。

    受伤后的老王,腿脚不便,原本是让他回去好好过下半生的。老王不肯走,最后留下来守城门。

    他家里已经没人了,用老王自己的话说,有人一条卵一条,还回去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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