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史·刑法志》中记载:“死刑有绞、斩、凌迟之属。来自于对契丹语“腐割”的音译,意思是让犯人缓慢地、极其痛苦地死去。
相传,历史上最后一位受凌迟酷刑的人名叫康小八,乃是清末混迹北京城一带的恶棍,犯过不少大案,在北京城到处掳掠强抢妇女、杀人放火、无恶不作,最后被拿住,慈禧太后御审钦批,午时三刻推出菜市口凌迟处死。
但是老北京传闻,其实康小八行刑的时间不是在午时三刻,而是在黎明时分。
这天一早,牢头将鸡鸭鱼肉好酒好菜摆上,临行前伺候他一顿断头饭。
十有八九的犯人临刑前都会吓得体如筛糠屎尿齐流,牢头便拿起酒肉在犯人嘴唇上一抹,这就算吃了,黄泉路上也勉强做一个饱死鬼。
虽说康小八罪孽滔天,但却颇具英雄胆色,双手往腰后一背,迈着八字步来到桌前,甩开腮帮子喝酒吃菜,如同是在大饭庄子吃饭一般,神色怡然自得。
一餐吃得似风卷残云,酒足饭饱之后便要五花大绑披红挂彩,横穿闹事押赴菜市口,当时围观者把行刑台围得是里三层外三层那叫一个水泄不通。
满清后期刑罚废弛,连刽子手也说不明白凌迟的具体流程,相传说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