玺,但却十分透亮晶莹,到了宝石级别。
“这石头到处都”咖隆在旁边说道。
“嗯,”公良应了一声,没说什么。
其实他并不在意这石头是不是宝贝,只是看这石头黑得通透亮丽,感觉不错,打算搭配上自己捡来的血红珊瑚,和彩石滩上捡来的各种颜色的石头,到神庙去的时候再请人磨成珠子,做个手串给米谷和自己带。
前世他就有一串以各种颜色宝石或者半宝石串成的108珠8毫米珠子手串,夏天戴在手上十分清凉,而且非常好看。
那是他花了大半年时间,比照各个商店买来,花费很多力气,足足用了他两个月的稿费做成。
可惜穿越的时候没一起穿过来,白白糟蹋了,那可都是钱啊!
钱还是小事,主要是自己在上面倾入的心血和时间,还有感情,那都不是用金钱可以衡量的。
既然要做手串,那就需要一些石头。
公良就把夜明珠给咖隆拿,伸手抓住洞壁上的黑色石头,用力拉了起来。原本以为石头不大,很容易就拉出来,谁知道石头越拉越长,越拉越大,最后拉出来,竟然是一条两米长、一米大小不一的长石。
若用来做手串,一块这么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