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大明元辅 > 第124章 奉旨观政(四)
职责当然主要是守边。如果具体来说,一是“监军”,二是“抚夷”。镇守中官的监军与监察御史不同,监察御史监军是稽核功罪赏罚,镇守中官监军则拥有监督军事将领、协赞军事行动、整饬军纪边防等权限。

    而各省镇守中官的主要职责是安民。其具体的职权有监督文武官吏,调遣卫所官军镇压人民反抗、弹压土豪大户、缉捕在逃人犯,应地方治安的需要而向中央建议增削行政、军事设置,协调本省文武官员及司、府、县机构的公务,招抚流失人口等。

    另外,所有的镇守中官又都负有两项特殊使命,一是作为朝廷耳目,随时通报各地情况;二是为皇室采办土物贡品,以为奴才对主子的“孝顺”。

    黄镇守既然是镇守大同,当然属于“诸边镇守中官”,诸边镇守中官设置于从辽东沿长城至甘肃一线,即所谓的“九边”地区,这些地区在明初多设有都司或行都司,为北边重镇。永乐时,陆续在这些地区增总兵镇守,下设分守参将及游击、守备等武职,同时分派中官出镇,监督、巡视军务。宣德以后,凡有镇守总兵官处,均设镇守太监或少监,有分守参将处,设分守少监或监丞,有武职守备处,亦设中官守备,一般是监丞、奉御、内使等,形成了镇守武臣和镇守中官两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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