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罪?反正梁县令不敢。
在中国古代的官场中,很早便有所谓三省六部,其中“三省”废置不一,但六部却一直稳定地保持至今,而六部之中最为特殊的,就是吏部。
按照大明此时的规矩,京官见到自己的上级是不用下跪请安的,但是如果遇到了内阁大学士或者吏部尚书,则必须下跪请安。
这里就有一个问题,为何见到其他尚书不用下跪,而遇到吏部尚书就得下跪了呢?吏部尚书凭什么就能特殊得跟“虽无宰相之名,却有宰相之实”的内阁大学士一样了呢?
无他,权力也。
因为吏部,它决定着大多数官员的前途。
本书前文有述,自从内阁制度形成以后,内阁开始逐步侵蚀原来属于六部的权力(无风注:这里是指朱元璋废相之后、经过加强的六部权力),到了嘉靖朝,尤其是严嵩掌权以后至今,首辅的权威更是如日中天,除了没有“开府”,几乎与丞相无二。当然李春芳可能算是个例外……
这种侵蚀有多严重呢?比如说兵部,如果没有内阁的同意,堂堂兵部尚书甚至都无法调兵——倘若一位边军将领接到兵部调兵令,他不会立刻执行,而是首先会问:可有内阁行文?
如果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