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此时的开港不同于后世很多人的理解,并不是允许外国商船在这几处港口随意停靠,而是准许这几处港口的明朝商船可以出海,但即便如此,大明朝廷从这几处港口获得的关税也大大提升。
高务实在这里发挥了一点作用,由于朝廷此前对于商港榷税的制度十分糟糕,高务实向高拱提出了一个简单易行的建议:只以货船大小计税。
大明朝廷的海关关税,在正德以前……没有税收,它不征税。正德、嘉靖年间开始采取抽分制。
所谓抽分制,就是运来十分货物,抽取一定比例为税,具体数值一开始比较多变,后来逐渐常定为十分之二。
到了高拱时期,情况为之一变,成为了三税制:引税、出口税、进水税。
其中引税,是指海商办理出入海港的通行证需要交纳一笔税收,只有办理该税的船只,才是正规合法的商船,这笔税收是按船只大小按年缴纳的,不过税费并不高。
进口税和出口税这两个名词是高务实“所创”,原本地方官府和市舶司报备的名字叫“水饷”和“陆饷”。水饷就是进口税,指从外运入港口的征税;陆饷就是出口税,指从内运出港口的征税。
原先,各地方衙门和市舶司列出了很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