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重生一世再续缘 > 第一百零五章 以这样的方式落幕
在我去世后按以下方式继承:

    1、我在 江城市 东埔区 街 299号的住房(产权证编号:310087)由  厉嶠继承。

    2、我在 江城银行行  支行的银行存款  3000000000000 元(以我去世时全部余额为准)由 大儿子 厉嶠继承10000000000元;

    长孙厉盛楠继承10000000000元;

    孙女厉爱拉继承10000000000元;

    小儿子厉爵继承10000000000元。

    剩余部分,成立一个基金会,用于向贫困地区建筑学校,水利工程,以及向优秀的学生提供助学基金。

    3、我名下 四辆   轿车(车牌号: )由 大儿子厉嶠分得凯迪拉克一辆,长孙厉盛楠继承法拉利一辆,孙女厉爱拉继承宾利一辆,小儿子厉爵继承劳斯莱斯幻影一辆。

    4、我持有的  厉氏集团40%的股权,由 长子厉嶠继承5%的股权,长孙厉盛楠继承5%的股权,孙女厉爱拉5%的股权,剩余25%的股权,全部由小儿子厉爵继承。

    5、在我  华东  证券公司开户经营的全部股票由  小儿子厉爵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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