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吧,要不然,等我还没走出沙漠,我的脚就成了酱猪蹄了。”加勒自嘲道。
“不用担心,不会让你的脚变成酱猪蹄的。我给你一双鞋吧,但是,你自己的鞋还是好的,没有穿坏,就还能穿,不要浪费。”金乌说。
“嗯,你说得对。这双鞋还是大王赏赐给我的,说是从波斯帝国那弄来的。有波斯商人,路过弯刀族部落,拜见了大王,为了表示感谢,就送了这双鞋。”加勒说。
“原来这双鞋来历不凡啊,而且做工比较好,这些日子,看到你老是穿着它,一点都没磨坏,看来,质量上乘,不隔热,搭了地气,还真有这样的功能,能给大哥带来无穷无尽的能力,令人惊叹,真的没想到。”金乌说。
加勒一琢磨,还真是这么回事,这鞋子穿起来比较轻便,还比较结实耐用,是好鞋子,如果丢弃,真是可惜。在沙漠地行走不隔热,可也不累,因为大地给了加勒无穷的力量,这要感恩上苍,上苍通过大地,让加勒变得孔武有力,在当时,也算是响当当的人物,名气在外,自然就比较牛。
加勒还在琢磨,金乌不耐烦,弄了一根羽毛,变成一双镂空鞋,在沙地上,加勒拍了一下骆驼,让它自己往前走,他蹲下来换鞋。将旧鞋换下,突然想起来一件事,连忙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