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所以用你最擅长的方式去进行比赛,踢你最拿手的位置!”
胡安本是好意,因为上次友谊赛他也在场,秦寿在比赛中疯狂的逼抢与扫荡给他留下了极深的印象,所以在他看来,秦寿最擅长的应该是防守,应该是类似于清道夫那样的角色。
可是秦寿仿佛完全没有明白胡安的好心提醒,他很是疑惑地道:“我最擅长的位置就是前锋啊,这点没错啊?”
“你最擅长打前锋?”胡安瞪大了双眼,他觉得自己的脑子有些不够用了。连球都停不好的人还表示自己擅长踢前锋,是我的耳朵有问题还是这个世界太疯狂了?
可是秦寿还在一本正经地点头:“是的,我是一名前锋,我很喜欢进球,我喜欢进球的感觉。”
这话半真半假。秦寿说自己是一名前锋那就纯属扯淡了,事实上,他在史蒂文森大学队一直踢的后腰位置,而且是属于专职防守的后腰,什么脏活累活他都得干。不过他说自己喜欢进球的感觉也确实没撒谎,因为进球的话,他会额外得到一笔进球奖励。视财如命的秦寿怎么可能不喜欢呢?
之所以自称自己很擅长打前锋,秦寿这是在为未来未雨绸缪了。一来前锋只要进球,就能吸引眼球。二来么,当然还是因为钱咯。在秦寿的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