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两银子,就当打发要饭的。”
这时,从第一辆马车走出一位青年,青年不过二十三四的样子,一身白衣,俊秀不已,看气质就知道不是一般的人。
听他这话的意思,好像前面的四辆马车,都是属于他的。用两百两银子打发要饭的,不得不说,真是豪气。
村落里,有这么豪气的人吗
被叫做强叔叔的人听了少年的话,这才收回了手:“是,主人。”
“强叔叔,我不是说了吗。别叫我主人,要叫就叫我少爷吧,主人听着一点都不好听。”
“我女儿的命,是您救的,我说过,谁能救我女儿,我就甘愿做他的奴隶。永远效命。”
“罢了罢了,由你吧。这是两百两银票,你拿去给他。”
青年手中出现一张银票,面值正好是两百两。能使用银票的人,来头绝对不小啊。
龙宇远远看着,忽然觉得这青年就是高富帅,而他除了帅一点,活生生一个丝啊。但这样大气的场面,应该发生在他身上,他才是主角才对啊。
中年接过银票,正准备递给土匪,土匪却摇了摇头,道:“不是两百两,是四百两了。”
中年面色一变:“五十两一辆马车,我们四辆马车,怎么会是四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