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落实因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的相关责任,强调其应当配合有关方面做好退市相关工作、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
在这三个方面中,第一条尤为引人注意,其中提及的“涉及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而在今天早些时候,新华社也对长生疫苗案取得的重大进展进行了披露。国务院调查组已基本查清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的事实,该企业的相关文件已被查封;调查组询问相关人员的书证34份,取证材料1138页,利用查获的计算机还原了实际生产记录和伪造的生产记录。公安机关已追回犯罪嫌疑人丢弃并意图损毁的60块电脑硬盘。
此外,长生集团的一些违法生产的细节也被公布。该企业为降低成本、提高狂犬病疫苗生产成功率,违反批准的生产工艺组织生产,包括使用不同批次原液勾兑进行产品分装,对原液勾兑后进行二次浓缩和纯化处理,个别批次产品使用超过规定有效期的原液生产成品制剂,虚假标注制剂产品生产日期,生产结束后的小鼠攻毒试验改为在原液生产阶段进行。
证监会发布全文如下:
近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