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宿没有合眼,憋了一肚子的话,想和大家说,也不知道应该从何说起。
还是就按照我的思路来说吧。
有两句话,一直在我心里打转。
第一句来自我尊敬的老大哥流浪的蛤蟆。他在我的微博后面告诉我,一个原创写手应该割舍对前辈文字的热爱,否则一生就只能是同人写手。这句话对我来说是振聋发聩的,我从未意识到,即使入行快三年,我也不曾将自己当成是一个写手。
我对于我自己的定位,始终是大神的拥趸,前辈的追随者,而不是与他们相同的“作者”。我在亵渎自己的职业。我自己常以“职业素养”自得,却未曾料到自己仅仅具有第三流的职业素养和第三流的职业道德。
关于这一,我必须向你们——我的读者致歉。我至今仍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忽略外界的礼法与道德,并因写出这样的作品而沾沾自喜。我以为自己热爱文字,可我又确实没有尊重自己的文字。
教我文学与美学的大学老师曾经鼓励过我的网文创作,她说,这是大众文艺的重要部分,我做的是娱乐大众的工作,这很好。但最终,我还是失职了。
第二句来自于一位我忘记是在哪里看到的路人的诘问——“如果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