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确实是一个巨大的问题。
诗文本身是客观的,但是“美”这种东西却未必是客观的。
这就是“所指”与“能指”的区别。
文字,或者说具有某种特定读音的特定符号,这个符号的“结构”,必然是客观的。
但是这个“结构”指向的“意义”,却未必是客观存在的。
就以“美”这个字作为例子好了。“美”,读音为”mei”,笔画为九,会意。金文字形,从羊,从大。这是一个客观存在的符号。但是其意义却是多变的,在不同的语境下会被赋予不同的意义,甚至产生新的意义。而且,这个相对的概念,在大多数情况下,却是以来主观的判断。
也就是说,“美”这个文字是客观的,但是其内容却无疑是主观的东西。
那么,这个“文字”,到底是客观存在的,还是依赖主观意志才能存在的?
诗文也是一样。
有一些“美”的感觉,是需要经过专门的培养才能感受到。白乐天崇尚“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且但求“老妪能解”。据传,乐天居士喜欢在路边随便抓个老太太念诗给她听。如果老太太能够听懂,他才觉得这是好诗。因为乐天居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