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三个人活着回到墨西哥城。
这三位幸运儿分别是一名连队被击溃后差点因拖欠部下工资被哗变杀死的连队长戈麦斯,戈麦斯连队的理发师以及戈麦斯连长忠实的随从,同时他的随从也是一名尚未习惯的瘸子。
大腿被明军骑兵砍了一刀伤口烂得像被片开的西班牙火腿般的瘸子都跑回来了,那些身体健全的溃军还没回来——这肯定是不回来了啊!
寂寞的烟被从贝尔纳尔口鼻间被吐出,他咽下一口来自伊比利亚半岛的葡萄酒,凝视杯中深红液体,突然抿着嘴从栏杆外倾下,转身从酒柜上取过一瓶看上去破破烂烂的朗姆酒。
低头、倒满,并不去喝,只是垂头看着,火把映照下银杯中朗姆酒是很深的琥珀色,让人不自觉地发呆。
直至肩头被披上一副奥斯曼帝国工艺的毛毯。
正如贝尔纳尔来自西班牙国中显赫的公爵家族一样,他的妻子同样拥有显赫出身,来自奥地利哈布斯堡治下波西米亚王国,不过因家族信奉加尔文教令其西班牙没有话语权。
妻子没有说话,贝尔纳尔叹了口气,依然看着漆黑街道上巡逻卫兵的点点星火,道:“以前我认为阿尔曼萨是个胆小鬼,真遗憾,我好像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