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同,比如那一批日耳曼民族的国家就没有伯爵一级,很多国家的伯爵都是指宫廷伯爵,服务王室但没有任何封地的,英国的骑士啊勋爵啊又是各种加衔各种分级,写出来纯粹是在水字数,所以干脆简化了一套体系出来。)
圣莱茵同盟的贵族头衔大致可以分为三类:帝国贵族、贵族、荣誉贵族。
帝国贵族,是指不隶属于任何一个公国,直接向贵族议会宣誓效忠而加入同盟的贵族,因此在贵族头衔前加上帝国二字,在法理上他们的地位与皇室、诸公国等同,但在实际的社会中……大家都懂的。
普通贵族,指的是效忠于皇室或各个公国的贵族,由皇室或各个公国在自己的领地内分封领土,与皇室、公国属于隶属关系。
荣誉贵族,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因为个人对同盟或同盟下属的皇室、各公国做出一定贡献,被授予爵位,一般不会分封领土或很少分封领土,如为皇室、公国服务的宫廷伯爵;第二种,则是实力达到相当水平,但势力范围没有达到相应水准的,不过很少有人愿意接受这样的册封,认为这是一种虚张声势的表现。
因为各个公国内的政策不同,不同公国的同级贵族也有综合实力的差距,这一点就不做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