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郡,宜粱县。
县城的广场之内,一名男子被五花大绑住着跪在地上,这个人正是之前督瓒给李义的简策之中,所说的那名汉人。在上首,督瓒、颜良、文丑等人坐于临时搭建的桌案前,而督瓒,正当这所有人大声宣读着李义给他的回复。
在周围,上万名百姓聚集在这里,甚至因为人太多了,许多人不得不爬上房顶才能看得到现场情况。这也是督瓒选择在这里进行办案的原因。他们之中,有汉人、匈奴人、乌桓人乃至羌人,都是不想跟随於夫罗叛变,而逃到这里来的普通百姓。
好半响,督瓒终于读完了,他将简策缓缓放下,看着跪在面前的那名男子淡淡的问道,“卞当,你当街杀人,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且证据确凿无可争辩,现在本官只问你,是否知罪?”
“小人……知罪!”卞当闻言,声音颤抖的说道,他的表情充满了各种复杂的情绪。有不甘,有愤怒,还有一丝后悔。因为在李义的回复中很清楚的提到,杀人偿命,律法写得清清楚楚。
更重要的是,他从督瓒的语气中,听出了李义对这件事情的愤怒。李义的声望在并州何等之高,看看如今周围的百姓态度就可以很清楚的明白了。原本那些追捧他的街坊们,如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