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会儿,我们之前见过面吗?”雇主方天晴的这开口一句话,当场就把我弄懵了,我怎么不记得之前见过他?
趁着说话的间隙,我也仔细观察了一下方天晴。这小子,年龄比铁蛋要大,估计有二十四五岁的样子,中等身高和身材,一头简短的板寸,八字眉,目光灼灼,显得很有精神,鼻头大嘴巴宽,还穿着一身名贵的休闲衬衫。
打量着他这形象,说真的,我也觉得略微有些眼熟,但是一时间我根本想不起来从哪里见过他。
也不等我想到答案,这小子就直接公布了:“你还真是贵人多忘事啊!哦,对啦,难怪,我发型变了,认不出来也正常。当初我在高速上出过车祸,汽车爆胎了,情况有些危险,是你们把我送到了服务区的医院,我当时睁开眼看过你们一眼的。”
“嗯?有过这事吗?”我仍然有些发傻,绞尽脑汁的回想依然没想起来
“嗷,嗷,我想起来了!”到头来,还是铁蛋这小子脑瓜儿快,最先记了起来:“队长,真有过这事,去年的时候了,我们回山西想去保释我爸,半途中遇到的他!”
被他这么一提示,我再回想过一阵,总算想起了那事:“嗷,有印象!那家伙就是你啊?高速上玩儿命的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