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下,和一头上百米高、近百万吨重的怪兽谈判;以及和天人组织的邪道强者,进行灵魂层面,惊心动魄的较量之后。
再叫他回去过香车美女,招摇过市的平凡生活,他真的无法接受。
御剑乘风,狂飙万里,睥睨七海,笑傲天下……唯有这样的事情,才能带给他真正的刺激和兴奋,除此之外的一切,都是那么索然无味。
楚歌现在总算明白,昔日的“上校”宁烈在身受重伤,修为暴跌之后,为什么非要铤而走险,宁愿赌上一辈子的名誉,都要恢复力量。
只因为,人一旦卓立于云巅之上,俯瞰过被朝阳染红的大地,便再无法忍受,永远只能以大地上一只蝼蚁的身份,仰视高高在上的苍穹。
当然,之所以感觉世俗生活这么无趣,另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可能是他现在名声大噪,走到哪里都有满坑满谷的狗仔队尾随,而且那些热情似火的女市民,往往都是成群结队朝他扑上来,还没怎么样呢,七八十来台带最先进摄像功能的手机,已经戳到他脸上了。
搞得他和这些热情似火的女市民之间,最多也只能抱抱而已。
这真他妈……还不如不抱呢!
所以,过了小半年舒舒服服的废柴生活之后,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