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篇读了一遍。
这则新闻的大概内容如下——
93年,在河石镇龚家村,发生了一起特大凶杀案。
25岁的龚家村村民“龚小慧”,被其丈夫杀害,并残忍分尸。
龚小慧自幼便出落得极为水灵,新闻稿上描述,她看起来并不像是一个农村姑娘,她很懂得打扮自己,喜欢时髦,村里人见人爱。
她在20岁时,与同村的男子“龚强”结婚.
婚后小两口生活得还不错。
夫妻两个人也挺恩爱的。
但是龚小慧的丈夫龚强经常出去打工,所以一个月才能回家一两次。
在龚小慧25岁,也就是她遇害那年,他丈夫回家数日,便匆匆进城,但次月,便检查出来,患上了梅毒和尖锐湿疣。
龚强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村汉子,在城里务工数年,也没有找其他女人。
之所以患上那种病,问题就出在龚小慧身上!
原来,龚小慧不守妇道,在龚强外出打工的日子里,她与村里多位村民有染。
甚至于,她还在村外的一个小胡同里,做起了长期的皮肉生意!所赚到的钱,便用来满足虚荣心,买衣服包包化妆品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