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的土官承袭制度,禁止各从明初承袭至今土司家族子弟继承职位,改为从京师统派流官上任。
那些平乱有功的土司家族,各自得到丰厚的封赏,可以继续留任,但他们的后代也会一视同仁。
即便是在此次平乱中立有大功的龙朋土司龙在田和宁州土司禄永命,他们的族中子弟同样被取消了承袭职位的权利。
日后究竟能否担任土司,还要看这些土司子弟各自的能力与功勋。
至于那些被惩治的土司,朝廷上则废掉了这些家族的承袭权利,直接从京师指派文武官员进行管理。
从政治上来说,这个政策一经发出,就表明崇祯皇帝已经在着手进一步去加固云南境内的统治。
同样的,这也是朝廷上对云南三江之外的边疆地区开始直接管理的重要标志。
事实上,这种方法早在嘉靖年间就曾短暂在云南境内尝试推行,只不过当时受到的阻力很多。
除了朝野内外及朝廷上的朝令夕改,还有云南境内的朝廷流官根本无法与地方土官去争夺权利等诸多原因。
但是这次不同,武力征伐过后,大军留驻云南,就是为了有效推行法令。
对于那些不服从这项新政策的土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