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文房四宝店,给双方做了介绍,在他的牵线搭桥下,文房店老板并没有十分压价,以一个比较合理的价钱收了货,大宝得到三两半银子,他转头就上交给明熙,明熙也没拒绝,不管多少,总归是孩子的心意。
生意做成,跟人告别后,看看时间还早,明熙干脆带着孩子们逛街,先去书店给三人各买了几本书,又到首饰铺给小宝买了一个玉镯两根银簪,给大宝买了块玉佩,再去绸缎铺买了四匹布,还有针头线脑一堆七零八碎的东西,每家店买的都不多,但一条街逛下来,买的东西三人就抱不下了,最后是花三十文请人送回去的。
出门一趟收获不菲,不但得到一千多两银票,还得了个能长久来钱的地方,两个孩子辛勤劳作半个月,见到确实挣了钱,心中很是兴奋,吃了饭不顾明熙要他们歇歇的劝告,又各自忙碌去了,明熙也不去管他们,她还有别的事要盘算。
刚到京城时,她买了百十亩地,那些地本来是租给别人种的,原来的主人家有专人管着田租,到了明熙手里,她可没这个人手,自己跑去收租也不太现实,说不得还得再聘个人,替她管着这一摊。而且,她手上现在又有了些闲钱,白放着也没什么用,是不是该再买些田产?脑子里想法虽多,但明熙本就是果断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