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因为作为一个体育明星,其实代言是有一些局限性,也可以说针对性的,比如他代言运动品牌,不论是耐克阿迪达斯安德玛,甚至是国内的如安踏李宁这些,都可以拿到一分多年限,价值上亿美金的合同。
这是身位nba球星的优势,换一个娱乐明星就不行了。
可换一个角度来看,体育明星也就只有在代言这类品牌的时候收益最高,至于其他一些类型的品牌,人家会不会请你都难说,因为人家的商品本身就和体育用品没什么关系,聘请你可以,聘请一个国际大牌的娱乐明星也可以,甚至有可能选择后者的效果还要更好一些。
比如轩尼诗,如果选择“钢铁侠”小罗伯特唐尼来代言,效果或许会比孟云来代言更好一些,孟云还是显得太年轻了。
因此对于轩尼诗竟然会选择自己,孟云还是有些意外的。
对于孟云来说,轩尼诗这份合同是意外之喜,本身就没有想过会有这么一份合同,所以代言费少点多点,其实关系不大。
更何况4年800万美金,其实也不算少了。
仔细看了一遍合同,又询问了一下比尔达菲和轩尼诗那边接洽的过程,正好郭书瑶看完了佳得乐的合同,孟云便把轩尼诗的合同地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