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主要的问题在于,星梦传媒跟邵鸿晖签的那份合同并不严苛,甚至可以说是宽松的,不但没有什么竞业条款,违约金也只有区区500万而已。
导演和演员毕竟是不同的,当时李梦茹出于招揽人才、用人不疑的想法,所以没有在合同上设置高门槛,使得邵鸿晖违约的成本很低。
这是她的一个失误。
现在这个失误就变成了别人利用的漏洞。
“我就跟邵鸿晖说”
李梦茹说道:“星梦不可能给他同盛高一样的条件,如果他想走,那付了500万违约金随时都可以走。”
她的眼神很决绝,显然是下定了决心不妥协。
罗凯问道:“那他决定走了?”
李梦茹说道:“说是要认真考虑一下,估计是不会再留下了,盛高现在找到金主拉来了大笔的投资,让他来导演一部上亿预算的新片,还给他票房分成。”
这就难怪了!
无论是导演还是演员,能拿到票房分成的都是一线大咖,以邵鸿晖的资历,距离这个层次还差了很多,目前的星梦传媒是不可能给他票房分成的。
盛高传媒这样的做法,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算是坏规矩的,可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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