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的模式。
甚至一些商业游戏引擎,采用的还是付费授权加后续分成的套路。
最让他们诟病的,那就是关于天河网络这一则公告中,后面关于游戏品质的要求了。
使用其引擎制作的游戏,需要得到天河网络的审核通过,才能够发行发售,那不是完全由天河网络说了算?
毕竟他们就是裁判,说你不通过,你就不通过。
这种做法让人想到了一个事件,任天堂的权利金制度。
当然其中还是有很大差别的,但在这个公告里面,天河网络拥有的权利实在是太大了。
只要使用他们的游戏引擎,那么整个游戏的命运几乎就到天河网络的手里了,游戏开发完毕后,对方说你这个不符合规定,那你就不能够发售,然后你想要偷偷发售?
那对不起了,打官司你肯定必败,到时候不仅游戏发售不了,还要赔偿一大笔钱,简直是不能再霸王的条约了。
虽然公告内容里面说的很好听,比如主机平台,pc平台的开发,什么游戏的推广,还有自己上的扶持。
但怎么来还不是你们说了算?
这样的一个公告,包括吃瓜群众的玩家也是分成了两个流派,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