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如此,徐世杨依旧不敢大意,为了争取民心,他明确规定,若是自愿移民,节帅府在经济上可以给予更多优惠。
首先是租借耕牛、耕马等大牲畜,以及房屋、家具、农具、种子、口粮等生活必须物资的时候,自愿移民者可以获得一个更低的利率——只相当于强迫移民者所需支付的一半。
而且同等条件下,自愿移民者可以优先租种跟肥沃的土地,纳税也可以酌情削减。
为了配合这个政策,建兴十四年年初,徐世杨在青州府成立“齐民银行”。
此时,齐民银行的权限相当于央行和商业银行的结合体,拥有发行货币(银币和粮票两种)的权利以及发放贷款和吸储的功能。
徐世杨为齐民银行准备了20万元新银币、3万万文大周制钱(不到43万贯,之所以不用贯这个单位,目的是配合一元新银币相当于一千钱的币值)和价值50万新银币的粮票作为准备金。
完成编户齐民的地区——青州、莱州、登州以及兖州部分地区,登记在节帅府人口黄册内的人口,都可以在齐民银行借贷。
齐民银行的贷款利率最高为年息百分之三十,而且严禁九出十三归,以及驴打滚的复利等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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