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专门负责这项工作,所以内勤这边那把别在腰里地枪根本就是个摆设。
九十年代的时候,警察的枪是可以随身携带回家,自己保管。
后来因为出了不少事,丢了枪,造成了极其严重地后果。
丢枪对于警察来说也是丢了半条命。
行内有句话,丢了枪,就得等枪响。
一旦丢钱,首先就得停职接受调查,然后人也不用上班了,等着那支枪被找到为止。
如果枪安安全全找回来,兴许最轻还能落个记大过处分,降职降衔,那样已经是不幸中的大幸,要开香槟庆祝,到祖坟上香多谢祖宗保佑了。
如果命不好,枪响了,偷了枪或者捡了枪的罪犯拿去做了违法犯罪的事情,甚至于出了命案,那么你就洗干净自己的八月十五(屁股),准备背个玩忽职守的罪名去牢里享受免费的劳动假期。
正因如此,在00年后,警察能够摸枪的机会更少了。
不少派出所甚至是当天值班的2-3个人会从枪柜里取出自己的手枪随身携带,用以出警使用,其余人统统不带枪,都怕“多个香炉多个鬼”,玩意丢了枪,前途尽毁不说,人也许还有牢狱之灾。
所以,一线民警使用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