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兵部官员一人、司法官一人。对应对外交涉、税收审核、战时指挥、司法裁定,拥有对董事会之最终否决权。”
“十八:严禁国人成为任何形式之奴隶。领取工资生存之人不管劳作时间长短,不视为奴隶,视为双方自愿之契约。”
“十九:南洋北纬十九度之名为***之岛,划归闽郡管辖,建立海关。此为华夏之第一块海外领土,驻军三百,多余之驻军军费由南洋贸易公司承担。”
“二十:为方便管理及税收,并为国人船队之安全考虑,与南洋之贸易必须经过南洋贸易公司管辖。”
“二十一:南洋贸易公司在***之南,为国人生存权之考虑,拥有组建民团之权利。所有民团成员必须注册统计,且在登陆后不得以民团之形式存在。”
“二十二:火枪、大炮等武器之采购,可自由采购。陈健之兵工作坊需献出燧发枪之专利。”
“二十三:如爆发战争,国家有权接管民团、商船以及武装护卫商船之指挥权。包括南洋贸易公司及大荒城之国人护卫队。”
“二十四:进步同盟殖民公司与南洋贸易公司之所有海图、地图、矿产分布等一切图纸,需每年上缴国家。”
“二十五:经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