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美金。”
“喂,我都请你这杯了。”
“不好意思,员工——免费。”
我喝下最后一口,起身要走。
他拦住了我,从裤袋里掏出了一百美金,塞进我的手心里,说:“只为我唱。”
他可真是会撩人。
我在心里默默的打量他。
一个看起来与我一般大的男人,上身一件蓝色的衬衣,他的中文很流畅,英文也带着该有的美式腔调。
我坐在台上,这个台子其实很小,根本没法与伦敦南岸的剧院相提并论。可是它养活了我。
其实我对他有印象,这是他第二天坐在下面听我唱歌了。
昨天晚上他带着一个金发碧眼的女郎,我认得那个人,她是百老汇的一名歌剧演员,我看过她的戏。
“I can't understand no I can't understand.How life goes the way it does.”(我无法理解,我真的无法理解,生命怎会像往常一样运行)
“你唱的真好。”
下班后,他在门口等着我,并告诉了我我唱歌好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