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的目的只是为了限制商人获取厚利,让朝廷有利可图,并非时下崇祯因为朝廷年年财政赤字毫无办法,为了从商人口袋里取钱充补国库的下策。
在大明建国初期,朱元璋大力整顿商业与朝堂,除了大兴杀伐为后世奠定基础以外,在府设税课司,在县设税课局,在道镇设分司、分局,压制财阀集团。
根据朝廷中的某些记录,洪武年间,全国两京十三布政使司共税课司局就足有四百五十多处,各税课司局所收的商税,年终需解送布政司,然后再由布政司送交京师太仓等库,以备国用。
可想而知,这会是何等的暴利。
在朝堂商议中,崇祯皇帝从蒋德璟口中了解到,眼下朝廷收取的商税分为过税和住税,过税是商货、船只过境税,有工关、钞关、门税;住税则是指商货落地、停留、贮藏、房店、设摊货卖税等。
洪武、永乐年间朝廷的“商税”收入主要来源于两样,其一是塌房税,塌房税原名官店钱,这个玩意儿崇祯也是穿越过来闲着没事翻典籍翻出来的。
崇祯现在很喜欢查阅老祖宗的东西,因为这些都是后世怎么查都查不到的,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有些可以弃之不用,有些再搬出来却非常管用,总会有些惊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