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用了大量篇幅,从各个角度来说明这一问题。
墨子虔信鬼神 ,和他“兼爱”的思 想是一致的。在墨子看来,法律和伦理纲常都是有局限性的,而鬼神 可以突破这种局限性,达到“全知全能”的境界。鬼神 具有赏善罚恶的功能,而且鬼神 之赏罚是不分高低贵贱的,“则此言鬼神 之所赏,无小必赏之;鬼神 之所罚,无大必罚之”。这就体现了在鬼神 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墨子相信,推崇的“鬼神 具有赏罚善恶的功能”这一说法,也和“兼相爱,交相利”的道德追求相呼应,其鬼神 观和他的“兼爱”思 想是相辅相成的。墨子经常把尊天事鬼和爱人相提并论。“其事上尊天,中事鬼神 ,下爱人”(《墨子·天志》)。“成得其所欲而顺天、鬼、百姓之利,则知者之道也”(《墨子·非攻》)。
相比儒家,墨子对鬼神 的信仰观更为直接,他不但认可鬼神 的存在,而且不容忽视鬼神 的地位与作用。儒家虽然也认可鬼神 的存在,并没有对其彻底否定,但主体思 想上还是以人为本。而墨子可以说是一个虔诚的信徒了,在他心中鬼神 是远远大过于人的。
另外,墨家还是先秦时代唯一的有严密组织和鲜明宗旨的学派,并且带有宗教色彩。墨家